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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01

香港交易及結算所有限公司及香港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對本公告的內容概不負責,對其準確性或完整性亦不發表任何聲明,並明確表示概不就因本公告全部或任何部分內容而產生或因倚賴該等內容而引致的任何損失承擔任何責任。
本公告並不構成在美國境內購買或認購證券的任何要約或邀請或其中一部分。證券並無亦不會根據經修訂的1933年美國證券法(「證券法」)或美國任何州或其他司法權區的證券法例登記。證券依據證券法項下S規例(「S規例」)於美國境外對非美國人士提呈發售及出售,如未登記或獲豁免遵守證券法的登記規定,不得在美國境內或針對美國人士(定義見S規例)或以其名義或為其利益提呈發售、出售或以其他方式轉讓。證券將不會於美國或提呈發售受限制或被禁止的任何其他司法權區進行公開發售。
發行於2028年到期之300,000,000美元浮動利率擔保債券(「債券」)
「東方證券股份有限公司」,在香港以「東方證券」(中文)及「DFZQ」(英文)開展業務)
東方證券(香港) 中國工商銀行(亞洲) 工銀國際 工行新加坡 上海浦東發展銀行香港分行
渣打銀行 滙豐 中國民生銀行股份有限公司香港分行 中信銀行(國際) 農銀國際
已向香港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提出申請債券以僅向專業投資者(如香港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證券上市規則第37章節所定義)發行債務證券的方式上市及允許買賣,詳情載於二零二五年九月二十四日刊發的發售通函。預期債券在香港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的上市將於二零二五年九月三十日開始生效。
另外,已向盧森堡證券交易所提出申請,將債券列入盧森堡證券交易所官方名單,並批准債券在盧森堡證券交易所歐元MTF市場的專業板塊上市交易。預期債券在盧森堡證券交易所的上市及交易批准將於二零二五年九月三十日開始生效。
於本公告日期,擔保人董事會成員包括執行董事龔德雄先生、魯偉銘先生及盧大印先生;非執行董事楊波先生、石磊先生、李芸女士、徐永淼先生及任志祥先生;獨立非執行董事吳弘先生、馮興東先生、羅新宇先生、陳漢先生及朱凱先生;以及職工董事孫維東先生。